解析:直销解禁后的中国化妆品市场更具活力
http://www.dsblog.net 2006-07-25 10:05:23
一个更加开放的直销环境正推动着中国化妆品市场的发展。 ——题记
中国的化妆品企业正以它不断发展的自身能力满足着企业、消费者和政府三方的需求。企业的前景是消费群体的不断扩大;消费者的期望是有更多物美价廉的商品上市;而政府的最大愿望则是国外投资的持续增长。
目前,中国化妆品产业的年产值大约是850亿人民币。业界专家预计,在随后的十年内,中国化妆品市场的增长率将达到25%~50%。中国老百姓消费能力的增强、外资企业不断在中国建立新的研发中心和立法环境的宽松,对于化妆品市场、尤其是化妆品直销市场来说,前景将相当光明。
2005年底,中国政府对直销企业解禁。这个聚集着雅芳、玫琳凯、如新这样的化妆品巨头的行业将在中国迎来新的机遇。
直销模式
由于对金字塔计划的监管失控,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传销禁令,使得规范的直销公司在过去的7年中不得不在一定限制条件下经营。政府虽然允许直销企业采用直销方式进行销售,但却规定直销公司必须开店,必须与他们雇佣的直销员签署劳动合同,直销员的收入也只与个人的销售业绩挂钩,不能再从直销员招募的下级员工中分成。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使直销重归零售行业。2005年4月,中国政府正式批准雅芳在北京、天津和广东三省市进行直销试点。2005年12月1日,新直销法规正式实施。2006年2月,中国政府签发第一张直销牌照。
如新集团中国区市场及营运副总裁何良甫认为,牌照的签发有三大优势:首先,最明显的变化是允许无店铺销售方式;但更为重要的是,牌照的签发准许人们参与兼职直销工作;第三,政府承认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合法化。
新的直销法规为进入中国的直销企业设立了严格的准入制度。虽然全球所有的直销企业对新的直销法规条款没有什么异议,但是他们特别关注其中第四项关于补偿的条款。香港直销协会会长、安利(香港)公司总经理姜张丽青女士认为:“直销法规使得中国直销行业不得不变成单层次的营销模式(SLM),并且规定直销员的佣金与其个人的销售业绩挂钩,佣金比例上限是销售业绩的30%。所有的直销公司和销售商都须遵从售后服务条款”。从这个角度看,由于在资金和销售上的苛刻要求,内资企业将难以企及,新的法规更青睐外资企业。
规则调整
2005年12月,由19家会员公司、31个品牌代表组成的中国欧盟商会在北京发布了欧洲企业在华建议书2005。其中,化妆品工作小组对中国的化妆品行业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明确的修改方案,现在这些修改建议有可能会被采纳。作为制定新法规的主要部门,卫生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正在负责新法规的起草。决议书的主要内容是:
1、统一针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的双重认证体系,确保进口和国产的非功能性化妆品享受同样待遇。
2、重新审议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关于每次进口化妆品都要求提交疯牛病检疫证书。这与世贸组织动植物检疫协议(WTO/SPS)的原则不符,也不符合动物源性成分的科学安全性评价原则。
3、统一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在管理和安全性方面相冲突的化妆品强制性标准。
4、规范化妆品原料国际命名的标准中文译本。
5、降低彩妆等化妆品的税率,使之与护肤护发产品8%的税率持平。
6、修正国家工商总局现行法规中与1995年《广告法》和国际惯例不一致的相关条款。
寻求统一
在中国,化妆品行业是一个非常具有活力的行业,但是外资企业仍然遭受体制所带来的企业巨大阻力。那些陈旧、低效的规章制度令外资企业有些无所适从。欧盟商会化妆品工作组主席克里司汀·查特拉德先生说,“中国政府部门仍然以老式办法来管理化妆品行业,其办事的主要特征就是不够透明化”。
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这两个独立的行政部门共同监管化妆品行业,然而管理工作却常常相互混淆。查特拉德先生说:“他们强加了一些重复和冗余的规则,比如说,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各自要求不同的化妆品进口许可证,实际这两本证书的内容却完全相同,一个多余的环节导致进口商品到达中国市场的时间会延迟半年之久”。
中国的化妆品企业正以它不断发展的自身能力满足着企业、消费者和政府三方的需求。企业的前景是消费群体的不断扩大;消费者的期望是有更多物美价廉的商品上市;而政府的最大愿望则是国外投资的持续增长。
目前,中国化妆品产业的年产值大约是850亿人民币。业界专家预计,在随后的十年内,中国化妆品市场的增长率将达到25%~50%。中国老百姓消费能力的增强、外资企业不断在中国建立新的研发中心和立法环境的宽松,对于化妆品市场、尤其是化妆品直销市场来说,前景将相当光明。
2005年底,中国政府对直销企业解禁。这个聚集着雅芳、玫琳凯、如新这样的化妆品巨头的行业将在中国迎来新的机遇。
直销模式
由于对金字塔计划的监管失控,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传销禁令,使得规范的直销公司在过去的7年中不得不在一定限制条件下经营。政府虽然允许直销企业采用直销方式进行销售,但却规定直销公司必须开店,必须与他们雇佣的直销员签署劳动合同,直销员的收入也只与个人的销售业绩挂钩,不能再从直销员招募的下级员工中分成。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使直销重归零售行业。2005年4月,中国政府正式批准雅芳在北京、天津和广东三省市进行直销试点。2005年12月1日,新直销法规正式实施。2006年2月,中国政府签发第一张直销牌照。
如新集团中国区市场及营运副总裁何良甫认为,牌照的签发有三大优势:首先,最明显的变化是允许无店铺销售方式;但更为重要的是,牌照的签发准许人们参与兼职直销工作;第三,政府承认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合法化。
新的直销法规为进入中国的直销企业设立了严格的准入制度。虽然全球所有的直销企业对新的直销法规条款没有什么异议,但是他们特别关注其中第四项关于补偿的条款。香港直销协会会长、安利(香港)公司总经理姜张丽青女士认为:“直销法规使得中国直销行业不得不变成单层次的营销模式(SLM),并且规定直销员的佣金与其个人的销售业绩挂钩,佣金比例上限是销售业绩的30%。所有的直销公司和销售商都须遵从售后服务条款”。从这个角度看,由于在资金和销售上的苛刻要求,内资企业将难以企及,新的法规更青睐外资企业。
规则调整
2005年12月,由19家会员公司、31个品牌代表组成的中国欧盟商会在北京发布了欧洲企业在华建议书2005。其中,化妆品工作小组对中国的化妆品行业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明确的修改方案,现在这些修改建议有可能会被采纳。作为制定新法规的主要部门,卫生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正在负责新法规的起草。决议书的主要内容是:
1、统一针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的双重认证体系,确保进口和国产的非功能性化妆品享受同样待遇。
2、重新审议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关于每次进口化妆品都要求提交疯牛病检疫证书。这与世贸组织动植物检疫协议(WTO/SPS)的原则不符,也不符合动物源性成分的科学安全性评价原则。
3、统一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在管理和安全性方面相冲突的化妆品强制性标准。
4、规范化妆品原料国际命名的标准中文译本。
5、降低彩妆等化妆品的税率,使之与护肤护发产品8%的税率持平。
6、修正国家工商总局现行法规中与1995年《广告法》和国际惯例不一致的相关条款。
寻求统一
在中国,化妆品行业是一个非常具有活力的行业,但是外资企业仍然遭受体制所带来的企业巨大阻力。那些陈旧、低效的规章制度令外资企业有些无所适从。欧盟商会化妆品工作组主席克里司汀·查特拉德先生说,“中国政府部门仍然以老式办法来管理化妆品行业,其办事的主要特征就是不够透明化”。
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这两个独立的行政部门共同监管化妆品行业,然而管理工作却常常相互混淆。查特拉德先生说:“他们强加了一些重复和冗余的规则,比如说,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各自要求不同的化妆品进口许可证,实际这两本证书的内容却完全相同,一个多余的环节导致进口商品到达中国市场的时间会延迟半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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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直销》 唐继刚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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